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翁阳的提请,经2024年8月1日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以下91名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具体人员名单为:
李俊杰、张文丽、陈俊、张鸿杰、郎红燕、周艳平、鸣海娇、肖俊涛、王永乾、陈滔、段春林、刘春华、张建明、郑燕、施先才、周琼、易春杰、孙俊丰、赵云志、胡东樑、武春鸿、李晓建、武勇、郑晓云、周恩华、吕海明、任伟、刘荣、周文公、保财、周金华、刘有红、段景南、施学林、张艳、张瑜、杨秀丽、梁安瑞、张伟成、王瑞洁、周艳、乐飞丽、杨克磊、严翠兰、张玉婷、李丽华、张学丽、王廷玉、高也晶、苏满意、宋叔娮、吴冬琼、黄蕤、周霞、陈会芳、陈星宇、赵若妤、李玲娜、李佳、包兴宁、彭建琼、苑晓充、肖雪梅、陈涛、王章荣、侯娟娟、武玉梅、张蕊、周麟、沈如、杨蕊、向僖、李春莲、钱艳玲、张永珍、吕金华、李金奇、邓华艳、张建保、陆会宣、胡健、马红俊、王勇金、马吉、谭艺节、张菊霈、干则昌、张开义、龙玲、徐贵斌、张金芳。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