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2019年5月10日根据工作需要,以安人办〔2019〕18号文件形式进行修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上对下联系、对外联络对接、对内协调服务,综合性调查研究,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稿和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稿;协调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综合拟定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年度主任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计划;负责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有关文件。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
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传送、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
五、围绕市人大常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六、负责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改革事项。
七、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组职责。
八、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配合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负责协调及督促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重要会议作出的决定或重大事项的贯彻实施,以及市委领导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批示、安排事项的办理落实。
十、牵头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做好安宁人大网站、无纸化会议系统和OA办公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安宁市委、“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承担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工作;负责编发《人大简讯》《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会刊》《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市人代会会议材料;负责编写《中共安宁市委执政纪要》《安宁年鉴》人大工作部分。
十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资福利、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后勤服务以及书刊杂志征订等工作。
十六、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务接待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各专工委承办的会议、视察、检查、调研等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等工作。
二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