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安宁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2022年,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始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为主战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推进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为优的27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9.7%,比2021年同期上升0.8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排名在昆明19个市考县区中位列第5名,比2021年第9名上升4名;二是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车木河水库取水点水质为III类,达到饮用水功能标准。国控断面鸣矣河通仙桥连续四年保持达标,2022年水质首次达到Ⅳ类,省控断面螳螂川青龙峡连续三年保持达标。辖区范围内纳入日常监测10条主要河流中7条河流综合污染指数五年来均不同程度下降,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启动市域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持续开展市域土壤污染防治源头预防工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55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47件,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8件;
针对持续保持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保证监测数据和实际效果一致,工业园区核心区草铺片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高,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和局部路段扬尘问题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省控螳螂川温泉大桥断面水质不达标,劣Ⅴ类水水质河流占比仍然较大达标困难,土壤污染风险隐患逐渐凸显,尾矿库污染问题整改进展缓慢,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未全部整改销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不够,环境执法覆盖面、执法深度不够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持续强化生态文明思想,奋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全会、“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奋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充分发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指挥、协调作用。严格制定落实《安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细化《安宁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以保持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目标,在重点区域增设大气环境质量检测设备,注重历史数据对比,保证检测数据和实际效果一致。加强对产业园区企业排放管控,施工作业现场扬尘防控、露天矿山、堆场料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管控等方面管控,持续保持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二是以保“好水”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集中饮用水源地车木河水库水质达到考核标准,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三是以治“坏水”为关键,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巩固国控断面鸣矣河通仙桥、交界断面螳螂川青龙峡等2个考核断面消劣成果,确保省控螳螂川温泉大桥断面水质消劣,稳定Ⅲ类、Ⅳ类河流水质,降低劣Ⅴ类水质河流占比,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四是以防控土壤污染风险隐患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大尾矿库污染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减低土壤污染风险,加大磷石膏等重点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化利用工作力度,打好净土保卫战;五是以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为核心,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及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加快农作物秸秆和农膜的资源化、循环化利用,推进科学养殖、清洁养殖,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六是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和督查考核,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建立实时调度、挂图作战、通报约谈和奖惩考核机制,确保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查易门箐矿山等6件交办投诉问题、“部分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等10件反馈意见问题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同时,持续推进对我市排查发现的36件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整改效果;
五、持续强化环保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以市生态环保分局获评全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持续“强队伍、严监管、练本领、聚合力”,不断夯实执法之基,扛牢执法之责,修好执法之功,提升执法之效,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能力,筑牢生态环境底线。
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持续关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