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安宁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李康同志代理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