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安宁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杨娅华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江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金方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柯梦楠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卫民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草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蛟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于思斯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美玲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陆桂兰同志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蛟同志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汤大荣同志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草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利江同志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和云芳同志的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玲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海天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决定任命
路宽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玲同志为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四、决定免去
刘文先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路宽同志的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