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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方:安宁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2-09-19 09:36:10]

825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安宁市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宏斌,副主任陈锦良、叶华参加检查。副市长陶春阳,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苏伟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看现场、听汇报、问情况等方式,先后到宁泊路康宁厂路口周边石材加工厂、县八路盟德昌矿业露天料场、县草路白荷塘散乱污成片企业、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大气VOCS治理项目、云天化天安公司合成氨项目、云南弘祥化工、温泉街道兴盛咏宁府地产项目等地,开展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安宁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以及重点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工作汇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市政府要高位统筹,明确“十四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细化责任,长远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防联动,全面加强工矿企业尾气排放、露天矿石加工、堆场料场、道路运输扬尘、矿山恢复治理、建筑工地扬尘等重点领域防治,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各部门要依法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多管齐下,抓好源头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要加大《条例》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知晓率,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要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加大企业监管,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促进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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