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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安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方:安宁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2-08-04 10:40:17]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727日,安宁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我市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盯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55.77亿元,为我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流域水环境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陆港物流等重点领域提供了资金支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促进安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我市专债项目储备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债项目存在前期谋划精细度不够,后期实施影响因素考虑不充分,资金支付程序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因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影响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为全力推动专债项目建设,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项目前期研判。项目谋划中要充分研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做实做细项目谋划、包装工作,避免后期推进缓慢和专项债券项目的调整。

二、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强化跟踪评估监督,要强化动态政策执行情况、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各方面监督。

三、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项目谋划、制作和储备要具备前瞻性、规划性、长期性,避免临时谋划项目,要把项目策划贯穿于全年日常工作之中。同时,要精准谋划制作项目。瞄准政策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准立项,分析收益平衡点精准制作,有的放矢,从源头上提高申报发行成功率。四是做好项目评估总结工作。对建成投用项目,要再次组织对项目收益平衡等方面的评估,总结经验,指导后续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持续关注我市债项目建设工作。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并于202210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8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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