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5月18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华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调研,市司法局、民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陪同调研。
通过实地调研昆明冬冬食品有限公司、连然街道宝兴社区居委会、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地,重点了解了企业招聘用工和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族职工权益保障情况,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市人民政府服务企业、为各族群众便民利民行政服务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工作情况。近年来,安宁市通过积极构建市、街道、村(社区)、组四级民族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的“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315”网格化管理模式,一个“智安宁”APP,“五级网格”,推进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要素智慧化网格管理,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网格管理双轮驱动,依法保障了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城市流动人口,特别是非常住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服务难等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继续贯彻实施好国家、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在促进全面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事业中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