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昆明 22℃~16℃
人大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安人会发〔2022〕12号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TP0104、TP0301、TP050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区域)修改》的决定
[发布方:安宁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2-06-13 09:22:35]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TP0104TP0301TP050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区域)修改》的决定

2022531日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局部地块(区域)修改的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局部地块(区域)修改》。

会议认为,《﹤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局部地块(区域)修改》进一步结合了安宁太平新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机遇,对TP0104管理单元局部(TP010407-1产业地块)TP0301管理单元局部(TP030104TP030105地块)TP0501管理单元局部(TP050131TP050134地块)进行了优化调整。规划修改理由充分,逻辑清晰,调整合理,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确保近期项目落地和重要配套设施完善,有利于推动太平新城开发建设,增强城市环境品质和配套服务能力,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TP0104TP0301TP0501管理单元局部地块(区域)修改》按规定程序一经批准,具有法定约束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规划作出变更。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城市规划实施机制、完善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确立规划实施法律保障、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建立公众参与规划和监督规划实施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的实施。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613日    


Copyright © 2017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1006549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