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
安宁市人民政府,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安宁市人民法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了《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市上下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班、报告会、读书班以及开展宣讲等多种方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聚焦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是坚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在全社会深入持久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坚持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常态化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三是紧紧围绕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及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宣传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现代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安宁法治文化品牌,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基石。
三、明确重点对象,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通过法治实践和案例教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三是坚持抓好广大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的内容纳入乡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农村“三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四是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理念,增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五是抓好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提供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四、实施精准普法,着力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一是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志愿服务,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推动全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三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积极运用短视频、微动漫等形式,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一是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发挥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二是注重挖掘、研究、保护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三是围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培育“法治宣传中心户”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四是围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聚焦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加大专项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我市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普法经费保障,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