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潘向忠同志为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玉洁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草铺法庭庭长;
涂杰云、郎红梅两位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美玲、张志伟、唐伟涛三位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叶志勇同志的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玉洁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