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贵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志勇、王燕,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李国祥参加检查,副市长王志敏、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城管局局长,连然街道(宁湖管委会)、金方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问情况等方式,先后对螳川东路慢行系统(绿道)建设项目、温泉珍珠泉古树名木复壮工程项目、320国道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天华苑小区西侧外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天然居住宅小区绿化、城市林荫路改造等项目进行实地视察,详细了解《条例》执行落实、绿化规划实施、管护机制运行等具体情况。
在《条例》执法检查汇报评议会上,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检查组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条例》实施成效明显,宣传工作有序推进,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依法治绿稳步推进,城镇绿化的整体规划执行较好,城乡绿化品质明显提升。针对对检查中发现的《条例》部分条款落实不够到位、宣传不够深入、落实机制不够顺畅、城郊结合部及街道绿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各职能部门要立足实际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强化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城市绿化工作的整体合力,突出精细,下足“绣花”功夫,健全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三是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城乡结合部及街道的绿化建设及管护工作,提高我市整体绿化品质;四是针对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探索制定政策,如建立以奖带补的机制,鼓励老旧小区提升绿化管护水平;五是要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损绿、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