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2月任期届满,应予换届。依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决定: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21年7月1日开始进行,2021年12月31日前选举产生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依法在代表选举产生后2个月内召开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