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和吴志方同志的辞呈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接受吴志方同志辞去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