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斌同志为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宋云珠、王学明2位同志为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潘志平、段晓华2位同志为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马丽平、杨文华2位同志为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钱有华同志为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范玉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昆钢法庭庭长;
郭文坤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草铺法庭副庭长;
李鑫鹏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保红敏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法院昆钢法庭副庭长;
蒋蕾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窦光辉同志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周皓同志的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梅佳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建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岑涔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三、决定任命
杨松同志为安宁市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