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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对水环境治理开展工作督查
[发布方:安宁市人大]      [发布时间:2020-10-27 15:35:56]



    为认真落实安宁市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宁市水环境治理2020年国考、省考、市考河流断面全面达标,2021年消除市域内河流(湖库除外)劣V类水体,2022年消除市域内(含湖库)劣V类水体10月22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市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督导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贵生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工作督查组,安宁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工作督查

副市长张纪辉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陪同下,督查组一行先后到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九龙河水污染治理专项工程,青龙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截污纳管工程现场实地察看,认真听取有关负责人汇报,详细了解了安宁市水系规划建设和水环境治理情况的现状。

督查评议会上,督查组指出,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安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通过水环境治理工作,将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通过开展河道清洁等九大工程确保三年内我市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存在河道治理工程推进缓慢、资金筹措到位率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效果不佳等问题,督查组对市政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源头上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二是水务、农业、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法,“铁腕治污”,从根本上解决水系规划建设和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三是水环境治理必须向常态化、系统性治理转变,要动态分析水质变化,及时堵塞整治盲点;四是要强化问题导向相关部门和街道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解决好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进度缓慢等问题,加快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各项治理工程五是要按照河(湖)长制“清四乱”的要求,持续开展河道清洁工程,落实“河常治”的各项工作措施;六是要高度重视跨区域水环境整治工作,人大将在这方面发挥独特优势,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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