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李锦媛、鲁卫红2位同志为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饶雅文同志为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赵碧成同志为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草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袁双秀、陈艳2位同志的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涵同志的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鲲同志的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草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决定免去:
倪红同志的安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