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8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及李劲松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李劲松同志辞去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