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安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会议认为,《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确定大屯新区以行政办公、居住为主,集商业金融、教育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新区的发展定位是准确的。提出“一心”、“两轴”、“三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规划修编落实完善了片区现状建设情况,优化了用地功能、结合周边区域统筹协调了片区绿地、公共服务等补短板问题,优化了片区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衔接,梳理了慢行系统,提升了空间品质和城市形象,完善了片区管控要求。规划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350.56公顷,用地布局适应大屯新区发展需要,《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一步结合了大屯片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机遇,规划涉及面广,内容丰富, 有深度,可操作性强。
会议要求,《安宁市大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按规定程序一经批准,具有法定约束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规划作出变更。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城市规划管控机制,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要建立规划公示及公众参与规划和监督规划实施的制度,广泛宣传,统一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