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常委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昆明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注重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加注重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更加注重在依法履职中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更加注重在开拓创新中激发工作活力,确保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跃上新的台阶,为开创“两区一极”建设新局面作出人大贡献。
一、把握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
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的议案;
4.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宁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宁市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1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2.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1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4.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15.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17.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19.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督促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22.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工程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财政预算调整和政府债务限额报告(3项)
1. 审查和批准安宁市2018年度地方财政决算;
2. 根据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和批准安宁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3. 审查和批准安宁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三)开展执法检查(2项)
1. 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 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开展检查(3项)
1. 对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 对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所作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开展视察(6项)
1.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2.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文明城市巩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视察;
3.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4.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5.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6. 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六)开展调研(4项)
1. 对部分重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调研;
2. 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3. 对昆钢片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4. 对宗教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七)开展专题询问(2项)
1. 对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2. 对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根据工作需要,对2018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八)开展工作评议(1项)
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民生工程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九)开展质询、约见约谈
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请和人大代表申请,适时开展质询、约见约谈。
(十)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并做好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工作对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完成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一)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逐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相关预警指标,推动逐步实现与政府收入征管、发改、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的联网工作,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联网监督工作。
二、严格法定程序,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规范讨论决定程序,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安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二)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法律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代表活动,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高质量推进“两区一极”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工作
制定代表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开展异地培训,促进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突出活动特色、增强活动实效。研究制定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管理,提高活动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继续做好代表履职手册使用指导和管理及执行职务情况量化评估等相关工作。启动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推动代表自觉接受选区选民监督。做好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安宁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二)加强“双联”工作
制定实施年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检查等重要工作,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召开1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做好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的推荐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议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认真做好议案、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工作,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加强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检查,建立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挂销台账,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工作,着力提高议案、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两个机关”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及安宁市委实施细则(办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树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形象。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态度,时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推动社会和群众关切问题的解决,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
主动与省、昆明市和周边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对接和交流,积极争取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的联系指导,支持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在服务代表、联系群众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实践;召开两次市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议,促进常委会机关与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之间的沟通联系。
(五)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手段,拓展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决策部署,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及其他工作动态,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六)加强深化改革工作
紧扣全市战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实践创新,按照2019年市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深化改革任务,着力提高改革项目的成果转化率。
五、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扶贫(相对低收入群体帮扶)、河长制督察、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督察、招商引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