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上对下联系、对外联络、对内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筹备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市人大工作专题交流会的会务工作。
二、 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修改和送审有关文稿,收集材料、编印《市人民代表大会会刊》、《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三、 负责文件、材料的印制、收发、传阅、档案、保密及印章的管理。
四、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活动安排,负责机关的日常业务接洽和来宾接待。
五、 配合各专工委承办视察、检查、调查的车辆及食宿安排。
六、 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
七、 督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由各专工委办理的事项。
八、 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后勤、财务、劳动纪律、劳动工资、福利、环境美化、安全保卫等工作。
九、 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 负责机关报刊、书籍、资料的征订和管理。
十一、 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和维修。
十二、 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