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黎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安宁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安宁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