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之规定及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17年12月15日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决定张勤勋同志代理安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