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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方:安宁市人大]      [发布时间:2017-11-13 16:07:30]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安宁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代秀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局依法对2016年度安宁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市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投资、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审计监督揭示出2016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还存在基金年初预算编制、分析和预测不够精准,基金预算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调整幅度较大;上级转贷置换债券资金未及时置换;国库管理还需加强等问题。通过审计监督,目前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要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合理制定审计计划,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大、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审计及延伸审计,将全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置于审计监督之下,不留“盲区”和“死角”,进一步规范部门收支行为,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 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着力强化对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生态环保等民生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同时要不断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绩效审计,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投资和财政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出审计监督实效,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 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建立和完善监察部门参与、审计部门跟踪、各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监督整改机制。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的规定,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要公开审计结果,对查出的问题公开曝光,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 要进一步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审计部门要通过聘请中介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扩大审计监督范围,缓解审计任务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投入,把属于安宁市本级安排的审计项目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列入市审计局部门预算,统一支付;要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拓宽审计人员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 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促进各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审计工作成效,维护审计权威。


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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