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黎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安宁市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了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会议同意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安宁市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安宁市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