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安宁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宁公共汽车分公司和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交通指挥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安宁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做好下一步工作,检查组提出了5点建议:1.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整合资源,继续做好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执行的工作力度;2.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实现道路交通有序、文明、安全、畅通;3.要加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文明素养;4.要加强对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运改非、重型货车等重点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切实降低事故的发生;5.要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暴力抗法,非机动车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实现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